高壓二氧化碳滅火系統是常見的消防氣體滅火系統之一,消防工程中用的也比較多,對于如何安裝設備業主不需要過多了解,但對于二氧化碳滅火系統的操作控制和安全要求要有一定的了解,我們來看一下規范中二氧化碳滅火系統的操作控制與安全要求是哪些?
根據《二氧化碳滅火系統設計規范(2010版)GB50193-93》中,高壓二氧化碳滅火系統的操作控制與安全要求如下:
1、二氧化碳滅火系統應設有自動控制、手動控制和機械應急操作三種啟動方式;當局部應用滅火系統用于經常有人的保護場所時可不設自動控制。
2、當采用火災探測器時, 滅火系統的自動控制應在接收到兩個獨立的火災信號后才能啟動。根據人員疏散要求,宜延遲啟動,但延遲時間不應大于30s。
3、手動操作裝置應設在防護區外便于操作的地方,并應能在一處完成系統啟動的全部操作。局部應用滅火系統手動操作裝置應設在保護對象附近。
對于采用全淹沒滅火系統保護的防護區,應在其出入口處設置手動、自動轉換控制裝置;有人工作時,應置于手動控制狀態。
4、二氧化碳滅火系統的供電與自動控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的有關規定。當采用氣動動力源時,應保證系統操作與控制所需要的壓力和用氣量。
5、低壓系統制冷裝置的供電應采用消防電源,制冷裝置應采用自動控制,且應設手動操作裝置。
設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場所,二氧化碳滅火系統的動作信號及相關警報信號、工作狀態和控制狀態均應能在火災報警控制器上顯示。
1、防護區內應設火災聲報警器,必要時,可增設光報警器。防護區的人口處應設置火災聲、光報警器。報警時間不宜小于